万宁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中没有人员伤亡,对方车损小的损失约为350元,我放置车损大的物价局损失约为6000元,责任分对方的责任,我们的责任分开,我们的责任分开。交通警察根据主次责任,双方需要支付责任对应的钱时,对方讨厌。

2021-01-15 21:37: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法律明文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也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对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责任认定书后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起复核,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方,要要求赔偿的同时也可以就责任认定部分向法院提出不同的意见、证据、法律规定等,法院根据调查到的事实可以直接改变责任划分。
    如果向法院提起诉讼了,复核自动结束,不可同时。
  •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5)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6)属于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应根据《民法通则》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视具体情况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
      
    (7)属于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其所管辖区域(包括道路)内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即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则由该事故发生地所在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
    如果是重大交通事故,上级交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管辖处理的,也可以直接予以管辖。
  • 交通事故主次责任划分比例,交通事故责任如何推定?
    一、交通事故各方的责任比例
    (一)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三)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四)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五)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无责,其承担的比例不超过10%
    二、交通事故责任如何推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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