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法律问答

离婚诉求要求在被告人户籍地是吗

离婚
2023-04-18 10:06: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他的户籍地的法院
  • 一般是被告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
  • 您好 现在是在上海这边吗?户籍地在哪里呢?
  • 不一定在户口所在地。民事诉讼原则上是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住所地并不是经常居住地的,则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指至起诉时,连续居住满一年。起诉离婚是有关身份关系的民事诉讼,故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例外由经常居住地管辖。
    对不在境内、下落不明等情况的人提起离婚则以原告住所地、常居地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