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财产损害赔偿律师

通化
财产损害赔偿
甄选排序
通化-王坤律师 咨询我
好评5 已帮助180
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债权债务、房产纠纷、交通事故、继承、征地拆迁、建筑工程、医疗纠纷、损害赔偿
从业8年
支持在线/电话咨询
通化-张志伟律师 咨询我
好评0 已帮助178
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公司企业、房产纠纷、交通事故、继承、征地拆迁、建筑工程、损害赔偿、医疗纠纷、行政纠纷、合同纠纷、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险纠纷、证券投资、互联网纠纷、人格尊严、涉外纠纷
支持在线/电话咨询
通化-乔刚律师 咨询我
好评52 已帮助388
擅长:刑事案件、行政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交通事故、知识产权、损害赔偿
态度好 从业6年
支持在线/电话咨询
通化-那伟律师 咨询我
好评6 已帮助6
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债权债务、房产纠纷、交通事故、继承、征地拆迁、损害赔偿、建筑工程、医疗纠纷、行政纠纷、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险纠纷、证券投资、互联网纠纷、人格尊严、涉外纠纷
从业14年
支持在线/电话咨询
通化-牛会娟律师 咨询我
好评1 已帮助7
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债权债务、房产纠纷、交通事故、继承、征地拆迁、建筑工程、医疗纠纷、损害赔偿
支持在线/电话咨询
通化-孙婉律师 咨询我
好评0 已帮助9
擅长: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筑工程、公司企业、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劳动纠纷、交通事故、继承、征地拆迁、医疗纠纷、损害赔偿、行政纠纷、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险纠纷、证券投资、互联网纠纷、人格尊严、涉外纠纷
从业14年
支持在线/电话咨询
通化-邱金香律师 咨询我
好评0 已帮助0
擅长:刑事案件、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企业、房产纠纷、交通事故、继承、征地拆迁、医疗纠纷、建筑工程、行政纠纷、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险纠纷、证券投资、互联网纠纷、人格尊严、涉外纠纷
从业22年
支持在线/电话咨询
通化-曾楠律师 咨询我
好评2 已帮助72
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劳动纠纷、损害赔偿、债权债务、房产纠纷、交通事故、继承、征地拆迁、医疗纠纷、建筑工程、行政纠纷、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险纠纷、证券投资、互联网纠纷、人格尊严
从业23年
支持在线/电话咨询
通化-张馨律师
好评2 已帮助11
擅长:损害赔偿、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从业28年
支持在线咨询
通化-李玉明律师
好评12 已帮助698
擅长:刑事案件、合同纠纷、损害赔偿
解答快 从业15年
支持在线咨询
点击加载更多律师
加载中
没有更多数据了
通化律师咨询
通化律师问答
里面的数据也丢失了。修理厂可以赔偿吗?按照什么依据进行赔偿?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
房屋裂缝的赔偿金是多少?
您好,请问是什么赔偿呢
在。在吗。新房还没入住在保修期内水管冻裂是谁的责任
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房屋还在保修期内,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 1、新买的房子漏水,一般先找物业部门。因为物业部门一般都受开发商委托联系维修事务,物业部门(应经开发商委托)联系施工单位前来保修。 开发商与施工单位有合同,且开发商扣有施工单位的保修款,所以“房子漏水”只要不是非正常使用原因,施工单位必须保修。 2、因房主与开发商有合同及保修关系,所以房主也可以直接找开发商(或找经开发商委托的物业部门或施工单位代表)。 3、房屋受“合同条款、及消费者权益法”保护。物业部门和开发商不管时,房主可以投诉,投诉应找: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或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 4、保修期结束,可找物业部门维修。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堂弟被通化市梅河口市看守所收了, 方便联系吗?可以去了解情况吗情况吗?
你好,是因为什么原因被拘留的呢
我的快递是通化梅河口,被发错了地址,发到了四平门卫,我该怎么办呀?
协商不成的,可起诉解决
梅河口物业合同官司
物业服务合同诉讼纠纷管辖法院的规定有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也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