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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君审保险理赔律师律师 咨询我
好评101 已帮助1
擅长:刑事案件、保险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债权债务、房产纠纷、交通事故
态度好 从业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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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马晓堃律师 咨询我
好评281 已帮助2167
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债权债务、继承、行政纠纷、损害赔偿、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企业、房产纠纷、医疗纠纷、建筑工程、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险纠纷、互联网纠纷、证券投资、人格尊严
态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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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泰仁律所律师 咨询我
好评0 已帮助3789
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债权债务、房产纠纷、交通事故、继承、征地拆迁、建筑工程、医疗纠纷、损害赔偿、行政纠纷、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险纠纷、证券投资、互联网纠纷、人格尊严、涉外纠纷、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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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李承杰律师 咨询我
好评3 已帮助4354
擅长:刑事案件、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公司企业、债权债务、房产纠纷、交通事故、继承、损害赔偿、行政纠纷
从业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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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孙志伟律师 咨询我
好评345 已帮助44579
擅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刑事案件、房产纠纷、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公司企业、损害赔偿、知识产权、证券投资、继承、医疗纠纷、人格尊严
解答快 态度好 从业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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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已服务7人
天津-王颖律师 咨询我
好评0 已帮助149
擅长:劳动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公司企业、互联网纠纷、证券投资、婚姻家庭、继承
从业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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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王颖律师 咨询我
好评12 已帮助67
擅长: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婚姻家庭、继承、劳动纠纷、交通事故、行政纠纷、房产纠纷、建筑工程、债权债务、证券投资、互联网纠纷、损害赔偿、知识产权、其他
从业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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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樊文兵律师 咨询我
好评2 已帮助215
擅长: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建筑工程、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劳动纠纷、刑事案件、损害赔偿
从业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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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江成天津律所律师 咨询我
好评16 已帮助4875
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劳动纠纷、房产纠纷、交通事故、继承、损害赔偿、医疗纠纷、保险纠纷、证券投资、互联网纠纷、人格尊严
从业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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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王梁律师 咨询我
好评4 已帮助497
擅长:建筑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公司企业、劳动纠纷、继承、损害赔偿、合同纠纷
从业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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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律师问答
租房期间噪音太大,房东不想退还押金怎么办?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公租房已在租赁期间收到退房通知书
要根据合同约定处理。一般应该是超过90天可以要求退房的
上班签合同交押金没有做到工期对方不退还押金?
劳动押金不退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证金、定金及其他费用。收取押金是违规行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必要时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未成年人租房,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
你好,建议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房屋租赁、营业执照、鉴定、鉴定资金是房东还是租房者。
法律分析:办理房屋租赁证,租赁双方提供的证件:1、出租人,(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使用证;(2)个人居民身份证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3)委托他人代管的房屋,可由代管人申请,代管人除提交上述证件外,还应提交房屋产权人委托其代管的委托证明。2、承租人,(1)承租人为个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2)承租人为境外人员的,提交公安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承租人为境外单位的,提交当地安全局批准的有关文件;(3)承租人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提交有关单位或组织的有效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把一个大房子,分成5个小房间出租是隔断房吗
法律分析:将房屋分割出去出租一般是不违法的,但是其分割后的房间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如果分割后的面积小于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就是违法。 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