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法律问答

我儿子被判缓刑一年,我们司法所不接受,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1-04-11 18:03: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 你好,可以询问为什么不接受的
  • 你好,关于缓刑一年是不是就是坐牢的问题:
    缓刑就是将应当执行的有期徒刑暂缓执行。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来说,在规定的缓刑期期间没有对社会造成新的危害的,缓刑期间过后不再执行原判的有期徒刑。
    例如判1年缓刑2年,就是判决后,在监外缓刑2年,2年后,如果没有发生新的危害则不用坐牢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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