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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的使用形式
商标使用的形式有:1、将商标使用于商品本身、外包装、容器;2、将商标使用于有关商品的交易文书、广告宣传、展览;3、将商标用于其他有关商品的商业活动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八条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第四十九条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你好,我想注册一个香皂的商标,都需要什么资质,什么流程呢?
商标注册的条件有:1、标识合格。即申请注册的标识应当为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的标志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且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2、申请人具有申请注册的资格;3、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七条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商标管理,制止欺骗消费者的行为。第八条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第九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