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仅两岁的小明被荡秋千的三岁小女孩撞伤,为此,6月1日,小明将对方诉至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医疗费等共计2097.47元。
儿童节前3天,年仅两岁的小朋友小明在傍晚时分在父亲陪同下到门头沟区滨河世纪公园玩耍,在健身器材处,被告推着自己三周岁的孙女荡秋千,两个快乐的儿童各自享受着自己的幸福与快乐,不料,原告被秋千迎面撞到,当天便被送往北京同仁医院就诊,诊断为:右上瞳血肿,右侧眼睑及面部软组织增厚。
被告认为是原告之法定代理人监护不力,才造成后果发生,于己无关,经派出所民警调解无效,原告的法定代理人于儿童节当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护理费共计2097.47元。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