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医疗事故脑瘫婴儿获赔17万
2002年11月,任某娜在宜兴某医院顺产生下了一个健康可爱的儿子,取名曲某伟。抱着刚出生的儿子,任某娜和丈夫尽情享受着初为人母人父的喜悦。但这种喜悦没持续两天,小曲某伟在被医院抱去洗澡后出现了意外,后发展为脑瘫。这个结果让年轻的父母欲哭无泪,他们认为医院在新生儿沐浴时操作不当,致使孩子呛水导致不良后果出现。遂将宜兴某医院告上宜兴市人民法院,索赔56万余元。
刚出生孩子出现异常
4年前的那一幕,任某娜记得很清楚,儿子曲某伟生下来时非常健康,可两天后,被医生抱去洗了把澡后,就出现了异常,不仅食欲减弱还很嗜睡。“我觉得孩子不对劲,就告诉了医生,但医生没有重视。”任某娜说,当天晚上曲某伟出现体温过高、口唇青紫、双眼上翻的症状,她吓得六神无主,一边给儿子接氧气,一边让人喊医生。“医生来了,只是拍了拍孩子的脚底,活动活动孩子的四肢,同时关掉了氧气,什么都没说就走了。当晚11点,小曲某伟的情况更加严重。但我们根本找不到医生……”说到这里,任某娜的眼泪已止不住了。后来,小曲某伟被转到宜兴的另一家医院,被诊断为新生儿肺炎和缺氧缺血性脑病。这个结论让原本平和的任某娜愤怒了,她认为是医院在给孩子沐浴时操作不当,让婴儿不小心呛到了水,孩子出现症状后,医院漠视的态度,才导致不良后果的产生。
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
虽然小曲某伟有缺陷,但始终是任某娜身上掉下的肉。4年来,任某娜一边带着儿子辗转于南京、上海、苏州、无锡的各大医院之间寻求治疗,一边与某医院协商讨要说法。2004年9月,任某娜与某医院共同委托了无锡市医学会作出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为不构成医疗事故;2004年12月,双方再次委托江苏省医学会进行鉴定,结论为该病例仍然不属于医疗事故。但某医院受医疗技术水平限制,对新生儿病情变化认识不足,处理上有缺陷。2006年年初,任某娜在与某医院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委托江苏金长城律师事务所朗跃珍律师将某医院告上宜兴法院,索赔56万余元。其间,任某娜提出要给小曲某伟做伤残等级鉴定和护理等级鉴定,但南京市医学会以曲某伟年龄过小不能鉴定为由,将案件退回。2006年6月,宜兴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采纳了江苏省医学会“院方处理有缺陷”的意见,判决院方承担25%的责任。对于判决结果,任某娜不服,随即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审理中,主审法院委托苏州大学司法鉴定所鉴定,认定小曲某伟目前遗有极重度智能减退的伤残等级为一级。二审法院依然采纳了江苏省医学会的鉴定意见,但认为院方应承担55%的责任,要求院方支付曲某伟17万余元的赔偿。
为孩子她要维权到底
拿到判决书后,任某娜并不满意。她说,对于普通家庭,要抚养一个正常的孩子都是不容易的事,何况患有脑瘫的曲某伟?十几万对于曲某伟的后期治疗不过是杯水车薪。一个月前,曲某伟刚过了他4岁的生日,“正常的4岁孩子都已经会叫爸妈了,而曲某伟每次看着我们的眼神都很茫然……”任某娜说,这让他们做父母的情何以堪?4年下来,任某娜带着孩子四处奔波治疗,那个原本应该温馨的三口之家,常常没有人在,家已不成家。任某娜说为了孩子,维权的路她还会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