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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学生在校受伤谁来承担责

2012-11-14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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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侵权责任法》第39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案例:阿亮是青岛某中学的一...

  核心提示:《侵权责任法》第39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案例:阿亮是青岛某中学的一名中学生,2010年3月7日,上体育课期间,体育老师因接到学校的临时开会通知,便安排学生自由活动。阿亮和几名同学在操场上踢足球,结果不慎摔伤,后经医院确诊为左股骨下段骨折,花费大量医疗费。阿亮父母找到学校要求学校支付医疗费时,学校认为学生上体育课受伤纯属意外,学校没有责任,故拒绝支付。学校的这种说法对吗?孩子是在学校受的伤,难道学校不应承担责任吗?

  找法网律师答疑:《侵权责任法》第39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阿亮受伤时14岁,系限制行为能力人,学校对在校的未成年学生负有管理之责,应保护其人身健康和安全。教师上体育课让学生自由活动,自己去开会,在一定程度上使学生脱离了教师的管理和指导。对原告的损伤,学校有一定的过错,应负相应的责任。

  找法网律师考考你: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从何时起算?

  诉讼时效决定着案件的实体审理能否进行,当事人的实体权利能否得到法律保护。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的损害赔偿时效为一年,而这一年从何时开始计算非常重要,以下是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诉讼时效起算的几种情形:

  1.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对于因交通事故受伤害的,当事人申请交警部门调解未达成协议的,诉讼时效从取得调解终结书之次日起算;当事人就损失达成赔偿协议的,诉讼时效从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算。对于伤害不明显或受伤害时未曾发现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2.根据《民法通则》及最高院有关“诉讼时效”批复的精神,超过诉讼时效,但双方当事人对损害赔偿又达成协议的,应予以保护。

  3.“后继损失”诉讼时效的计算。受害人因事故身体受到伤害需要长期治疗的,由于诉讼时效的限制,其不可能在一个时效期间内主张全部损失。权利人应当在损失发生或可以计算损失的依据取得后1年内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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