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全国首例侵犯学生荣誉权引发诉讼

2019-06-01 17:11
找法网官方整理
损害赔偿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损害赔偿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明日,备受瞩目的全国首例侵犯学生荣誉权案将在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次审理。此前,凌河区人民法院已宣判锦州市教委败诉,赔偿原告女大学生贾跃8万余元,并赔礼道歉。市教委对此判决不服,上诉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据介绍,1998年7月毕业于锦州中学的学生

明日,备受瞩目的全国首例侵犯学生荣誉权案将在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次审理。此前,凌河区人民法院已宣判锦州市教委败诉,赔偿原告女大学生贾跃8万余元,并赔礼道歉。市教委对此判决不服,上诉到市中级人民法院。

据介绍,1998年7月毕业于锦州中学的学生贾跃参加高考时发挥失常,仅以两分之差未能进入重点大学。但贾跃在高中期间一向品学兼优,年年被评为校三好学生,并荣获锦州市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按当年高考政策的有关规定,获市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的考生可享受降分提档的奖励。而锦州市教委在整理审核学生档案时,把贾跃的优秀学生干部改成三好学生,使贾跃与重点大学失之交臂。不得已进入普通大学的贾跃身心遭到重创,影响了生活和学习。学生家长多次找到市教委及有关部门希望给予解决,均遭拒绝。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锦州市教委告上法庭。



损害赔偿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88255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损害赔偿律师团,我在损害赔偿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