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

2019-05-31 10:42
找法网官方整理
损害赔偿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损害赔偿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交通事故,是律师经常碰到案件。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都是法律规定的赔偿项目。既然起诉了,能争取的尽量争

  交通事故,是律师经常碰到案件。

  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都是法律规定的赔偿项目。既然起诉了,能争取的尽量争取。

  1、医疗费,法院凭据判决,注意保留所有发票和病历。没有病历不行。

  2、护理费的价格天天看涨,南京已经涨到包三顿饭每天70元了,法院一般只支持50元。护工最好就在医院里找,医院会开收据。

  3、营养费每天10元。护理期和营养期都要有医院证明,或者鉴定意见。没有司法鉴定的,争取医院在医嘱中注明“加强营养”。

  4、误工费=收入乘以时间。有的人退休再出来做事,没有劳动合同和工资卡,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开具工资证明,并同时提供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以增加证据的证明力。退休后的误工费法院也是支持的,法律没有规定到了退休年纪的人就没有误工费。还有就是误工时间。,若未构成伤残的,按照医疗机构出具的病休证明为准。出院后,应当及时去医院开具病假条。受害人构成伤残的,误工时间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但前提是必须有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证明。如果伤势严重构成残疾,有医院病休证明,就不要在病休期间做伤残鉴定。

  5、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有明确规定和计算方法。

  6、交通费。比较灵活,法院和法官掌握的尺度不一样。公共交通工具肯定支持,打的费就看情况了。留好全部票据,法官会酌情处理。

  7、有的人起诉的时候会忽略一些小损失。比如,衣物破损,手机、相机、电脑损坏,非机动车被撞坏等。需要注意的是,报案或者第一次做笔录的的时候,就要向警察说明有哪些损坏的物品,要求警察记录在案。并保留物证,不要丢弃。起诉时提交发票。没有发票问题也不大,法官会根据该物品的现价打个折算作你的损失。报警记录、损坏物品、发票这三样证据至少要有2样,否则你的证据就不充分了。

  比如损坏的自行车,没有发票,法官可能只认可50块钱,有发票就不一样了。我办过的一个案子,交通事故后,受伤的整车40名游客全部起诉,每个人都要求赔偿手机和衣服,法官判决衣服一律50元,手机则价格相差很多,少则几百,多则几千,全凭提交的证据。尽管我们都知道,里面大多数人的根本就没有这些损失,但警察所做的物损笔录里却都有手机损坏的记录,警察做笔录时不可能仔细核对。相反,我代理的另一个诉讼中,游客在日本滑雪受伤,因为没有第一时间报案记录,伤者只提交购衣发票,却没有出示损坏的衣物,该诉讼请求法院没有支持。[page]

  8、后续治疗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可见,必然发生的后续治疗费,比如二次手术的费用,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奇怪的是,南京的法院对此却有不同的规定。南京的法院规定:伤残鉴定应当于治疗终结后进行,未治疗终结即进行伤残鉴定,并以此主张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和后续治疗费的,伤者只能选择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或者选择赔偿后续治疗费,不可兼得,并且,一旦放弃了后续治疗费的,即使以后实际进行后续治疗,也不得主张。在我代理的一个案子里就是这种情形:我的当事人手术后体内存有钢板,出院后申请鉴定,鉴定结论是十级伤残,二次手术的费用是7000-8000。我同时提出了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和后续治疗费的主张,让我大感意外的是,法官坚持要我必须做出放弃的选择,并出示一份江苏省高院的会议纪要作为依据。后得知,这个纪要确实存在,但是网络上根本就搜索不到。最奇怪的是,几乎同时开庭的同样的案子,我在南京的另一个法院作被告,我不同意赔偿对方的后续治疗费,认为没有实际发生,要求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审理该案的法官不是专门审理道路交通的,他好像并不知道该规定,让我回去做做当事人工作。后来,我再去找法官,告诉他南京市规定只要是在治疗终结前作鉴定的,后续治疗费不但不能得到支持,就是以后实际发生也不能起诉,法官跟我一样,也是一脸茫然。

  南京市的这个规定似乎有一点点道理,在治疗终结前鉴定还是终结后鉴定,鉴定结论可能不一样。也许治疗终结前做鉴定构成伤残,治疗终结后做就不伤残了。还有,二次手术实际上也不是必然发生,因为伤者可以选择不取出钢板。

编辑推荐: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的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的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的若干思考

损害赔偿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26105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损害赔偿律师团,我在损害赔偿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