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公交车未关车门 乘客被甩出车外受伤获赔偿

2015-06-25 14: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损害赔偿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损害赔偿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公交车司机在乘客刚刚上车后就立即开动了公交车,此时公交车车门还没有关闭。导致乘客被甩出车外受伤!乘客的损失有谁赔偿,公交车公司还是保险公司?

  基本案情:

  因公交车司机忘记关车门,乘客小张被甩出车外,随后小张被紧急送往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左侧额颞部脑内血肿合并脑疝、右侧硬膜下血肿、运动性失语等多达22处损伤。经司法鉴定,小张构成八级伤残,累计伤残赔偿指数为40%。构成八级伤残。小张遂将客运公司和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百余万元。客运公司认为,小张站在了车辆的禁止站立区,因此对事故的发生也应承担一定责任。保险公司认为,小张属于车上人员,不属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

  法院判决:

  昌平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公交司机在履行职务行为时驾驶机动车辆,因未关好车辆后门,致使乘车人小张摔出车外,造成小张受伤,因此客运公司应对小张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案例分析: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交强险是指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员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员是不在交强险的范围之内的,小张属于车上人员,因此,不属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对于小张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客运公司赔偿小张各项经济损失95万余元。

损害赔偿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03239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损害赔偿律师团,我在损害赔偿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