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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损害赔偿标准

2021-09-13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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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损害赔偿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赔偿,一般来说,损害赔偿是需要按照损害赔偿的标准来赔偿的,那么如果员工对公司造成了损害,相应的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雇员损害赔偿标准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雇员损害赔偿标准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1、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2、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雇员损害赔偿标准 

  二、民事诉讼中请律师的好处是什么

  在民事诉讼中,律师可以为当事人写诉状、举证、辩论,提供当事人需要的法律法规帮助,依据法律法规为当事人争取更大的合法利益,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的损失。

  三、律师代理诉讼分为哪两种类型

  律师代理诉讼分为一般代理和特别代理。一般代理,指仅涉及普通诉讼行为,无权对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明确表态和决策的代理。特别代理,指按照委托人的特别授权,对案件的实体问题直接作出决定并明确表态的代理。

  根据授权范围不同,可以将律师代理分为一般代理和特别授权代理。一般代理是指当事人只将民事诉讼的程序性权利授权律师行使的代理,如申请回避、提供证据、进行事实陈述、申请证人到庭、进行辩论等权利。特别授权则是指当事人将民事诉讼的程序性权利和实体性权利均授予律师行使的代理。实体性权利包括起诉权,承认、放弃和变更诉讼请求权,进行和解和撤诉权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9条的规定,无论当事人授权律师一般代理,还是特别授权代理,都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中具体明确委托事项,不能只作概括性授权。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雇员损害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损害赔偿标准赔偿的过程中,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来执行。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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