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军人医疗费解决办法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因战因公伤残军人,伤口复发治疗期间,按所在单位因公(工)伤残人员医疗待遇保证治疗,不应采取医药费包干的办法。但实际上效益差的单位有时就做不到这点。
本报讯(记者邱瑞贤)“我不明白,为什么文件上明明有规定可以实报实销,单位却总是不给我报足100%?”家住新市广花路的二等乙级革命伤残军人叶先生近日找到了记者,要为自己积压了一年多的医疗费、也为身边正为此苦恼的战友们讨个“说法”。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民政局了解到,一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伤残军人医疗保证摸查工作目前正在进行当中,务求摸清各个企业单位对该优抚政策的执行状况,并拟为特别困难的在职伤残军人申请一笔专款作为特殊的医疗补助。
公司只答应报销60%
叶先生现为广州红菱电热设备有限公司的职工,昨日记者来到了他的家里,客厅的饭桌上,厚厚的一叠医疗费报销单首先映入了眼帘(见下图,颜晓明摄)。叶先生告诉记者,自从他去年9月份因为胃溃疡住院治疗后至今,因为一直拿不到一个“100%全报”的结果,他惟有把8000多元的报销单都压在了手里。“我的朋友们都很支持我,他们说我要是没钱过不下去就先给我资助,反正一定要把自己的权利争回来。”
他告诉记者,白云区民政局在了解到他的情况后,表达了极大的关心。有关领导曾多次将文件精神向他的单位传达,并在他生活最困难的时候及时发给他2500元的困难补助金。可惜经过多次协商,公司表示只愿意按照退休人员的标准给叶先生报销60%的医疗费,并表示这已是比厂长还高的待遇了。
全身还残留40多块炮弹片
叶先生目前每个月的收入大概在900元左右,他的妻子大概平均每月也不到1000元。“我们对物质的要求不高,虽然生活较拮据,但温饱问题还可以解决。我只是想为自己争回应有的权利而已。而且我有几个相熟的战友也正为此烦恼,所以我才决心把它提了出来。”他笑说。
叶先生在1976年12月参军,在他那本鲜红的《革命伤残军人证》上,清楚注明了一段历史:“1979年2月17日在中越边境自卫反击战高平战役的复和战斗中左下肢负伤”,伤残等级为“二等乙级”。他告诉记者,他身上至今还残留着40多块炮弹片。
现行优抚政策亟待改进
据了解,目前全市共有2900多名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大部分仍在职,其中八成多都在企业单位工作。广州市民政局负责人表示,由于优抚政策是1993年前颁发的,与企业转制的现状已经不相适应。在接到这类纠纷时,目前民政局只能与企业作协商解决。
他指出,伤残军人的医疗费用目前仍由各个单位按其医疗待遇办法处理。“效益好的企业单位有可能做到实报实销,效益差的就难说了,如果明年新的《优抚法》能出台,或许会有更好的执行办法。”
据了解,广州市正在进行对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保证情况的摸查,发到各区的《医疗摸查表》将在本月10日交到市民政局汇总。调查后,市民政局将向政府申请一笔专款,交给市劳动保障局掌管,拨给特别困难的在职伤残军人作为特殊医疗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