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2、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1、挂号费,包括医院门诊挂号费、专家门诊挂号费等。
2、医药费,即购买药品所支付的费用,例如购买消炎药品所支付的费用。
3、检查费,包括为治疗所需的各种医疗检查费用,如血液检查费用、透视费用、ct费用、b超费、彩超费等。
4、治疗费,即受害人接受治疗所支付的费用,例如换药、打针、理疗、手术、化疗、矫形、整容等费用。
5、住院费,即患者住院治疗所需支付的费用。
6、其他医疗费用。如进行器官移植的费用,聘请专家会诊的费用等。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交通事故医疗费要由谁垫付”等相关法律知识。如果交警没有确定赔偿金额的话,一般是不会强迫肇事方垫付的,会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