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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是一次性付清吗

2020-11-14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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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交通事故造成的后果可大可小,可能只是小的刮擦,也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导致家破人亡的情况。所以开车一定要注意,尽量避免车祸发生。那么交通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是一次性付清吗?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为您介绍。

​  一、交通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是一次性付清吗

  (一)医疗费用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如化验费、检查费等)

  (二)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

  (四)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五)丧葬费的计算公式:丧葬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个月。

  (六)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公式: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七)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

  (八)住宿费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九)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十)精神损害抚慰金

  (十一)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赔偿年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致害人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以定期金的方式支付上述费用。

  上述司法解释规定: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交通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是一次性付清吗 

  二、交通死亡赔偿标准如何确定的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订了二等,第一等;城市居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第二等,农村居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普遍的以户籍为准,城镇户籍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农村户籍的,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

  在同一个事件中受害,用不同的标准来赔偿,应该说有问题,但这是规定。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确定的死亡赔偿采取的是“继承丧失说”理论,确认死亡赔偿金是对未来收入的减少的补偿,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就业或者安家、定居的情况及其普遍,这部分农村户籍人员的收入、生活支出与城镇户籍的人并无什么不同,因此以死者经常居住地作为适用城镇标准或农村标准的条件更公平、更切合实际,也更符合立法原意。

  三、交通死亡赔偿标准计算公式

  农村人口赔偿标准:

  1、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128.6元X20=122572(死亡赔偿金)

  2、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4675.5元

  城镇人口赔偿标准:

  3、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899元X20=357980(死亡赔偿金)

  4、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3696元

  5、全省职工平均工资31489元*2=15744.5元(丧葬费)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的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交通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是一次性付清吗的全部内容。对于农村和城镇人口赔偿数额可能会有区别,当然都是保护受伤人员权益的基础上,也必须一次性付清赔偿。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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