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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水街”商标权利人输了一审

2019-05-28 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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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备受关注的秀水街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今天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北京业禄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秀水街,自上个世纪80年代始,经过二十多年的经营发展,如今已成为一个著名的旅游购物景点

  备受关注的“秀水街”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今天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

  判决驳回原告北京业禄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

  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秀水街,自上个世纪80年代始,经过二十多年的经营发展,如今已成为一个著名的旅游购物景点,一句“登长城、吃烤鸭、观天安门、逛秀水街”的广告语,使秀水街蜚声中外。

  原告北京业禄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系一家销售百货、设计制作牌匾的商贸公司,2001年申请注册“秀水街”商标,并于2002年取得商标注册,核定服务项目为第35类。2005年4月22日,原告将北京新雅盛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北京市秀水豪森服装市场有限公司告到法院,诉称被告新雅盛宏公司在东大桥路营业综合楼改造中,未经许可,在其大楼显著位置使用“秀水街”文字,作为大楼名字,秀水豪森公司在该大楼中承办了秀水豪森服装市场,两被告在地铁中、网站上、店铺内等许多场所及宣传中多次不正当使用“秀水街”标志及文字,违背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侵犯了原告的商标专用权。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使用“秀水街”标志及文字;立即删除有关“秀水街”的不实宣传;赔偿原告损失350万元。

  该案经过3次开庭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两被告涉案使用“秀水街”文字及标识,是对市场名称的使用行为,与原告涉案注册商标专用权核定使用的服务并非类似服务,并未侵犯原告的涉案注册商标专用权。故依法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据了解,“秀水街”的商标之争可能远未结束,该案被告已提请商标局申请撤销原告对该商标的专用权,而且被告现广为使用的“秀水街”文字与图案组合标识,有别于原告的“秀水街”文字与汉语拼音组合,也在申请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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