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具体的罪名,才能知道重大财产损失标准。不同的罪名涉及到的重大财产损失认定标准不一样。
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应予追诉:
1、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
2、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3、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财产损失" 在学术文献中的解释:
1、财产损害又称为财产损失.损失一般是指能够以货币单位计量的财产价值上的减少.财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财产损失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的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坏账损失以及遭受自然灾害等人类无法抗拒因素造成的非常损失
财产损失保险赔偿处理的程序包括受理被保险人的索赔——现场查勘——责任审核——损失核定——赔款计算——支付赔款等环节,前一个环节事后一个环节的基础,每一个环节上的失误均可能损害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利益。
再财产损失保险赔偿过程中,还需注意以下事项:
1、 根据近因原则来判明保险责任,尤其要准确分清保险责任、除外责任和附加责等。
2、以保险金额、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或保险财产的实际损失为最高赔偿限额。
3、对第三者导致的财产保险损失,在赔偿后应行使代为追偿权,已维护保险人的经济利益。
4、严格按照承保方式或约定方式履行赔偿义务。如对不同的业务采取比例赔偿方式、第一危险赔偿方式、限额责任赔偿方式。
5、 对重复保险的保险财产损失,要按照重复保险分摊原则在所有保险人之间分摊损失。
6、在赔款计算中,除剔除不属于保险财产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外,还应扣除免赔额,对有关费用还需要进行分摊。
以上就是财产重大损失的标准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财产重大损失的标准要看具体的罪名,才能知道重大财产损失标准。不同的罪名涉及到的重大财产损失认定标准不一样。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