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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行为的特点是什么

2019-03-22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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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现代社会,随着法治社会的建设,人们的法律意识也愈发的强,同时人们的维权行为也就越多。侵权行为是属于违法民法的一个行为,会给被侵权人造成人身伤害损失,那么侵权行为的特点是什么?现在,找法网小编就来为大家答疑解惑。

  一、侵权行为的特点是什么

  1、单方实施

  侵权行为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的,且侵权行为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后果并不是当事人所预期的,因此,侵权行为属于事实行为。

  2、民事违法

  首先,侵权行为的违法性及时违反法律的规定,为法律所不许,其实质就是违反法律所规定的义务。

  其次,这里的法定义务还包括法律赋予某些特定主体的特别义务。

  再次,这里的法定义务也包括侵权法所设定的某些具体作为或者不作为的义务。

侵权行为的特点是什么

  3、加害他人

  侵权行为的对象包括民事权利和民事利益。侵权行为所侵害的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物权,继承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一般不包括债权。除民事权利以外的其他合法利益,也属于侵权行为法保护的范围。

  4、应担责任

  侵权行为是一种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这种法律后果就是侵害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行为的违法性及时违反法律的规定,为法律所不许,其实质就是违反法律所规定的义务。

  二、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

  1、过错责任原则

  2、无过错责任原则

  3、公平责任原则

  三、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1、有加害行为

  加害行为又称致害行为,是指行为人做出的致他人的民事权利受到损害的行为。任何一个民事损害事实都与特定的加害行为相联系,亦即民事损害事实都由特定的加害行为所造成。没有加害行为,损害就无从发生。

  2、有损害事实的存在

  此处所称的损害事实,是指因一定的行为或事件对他人的财产或人身造成的不利影响。损害事实的存在,是构成侵权行为的另一个要件。没有损害事实,就谈不上侵权,更谈不上侵权损害赔偿。

  3、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侵权行为只有在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才能构成。如果加害人有加害行为,他人也有民事权益受损害的事实,但二者毫不相干,则侵权行为仍不能构成。因此,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是构成一般侵权行为的又一要件。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除须具备上述各要件外,还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为必要条件。亦即只有在行为人具有主观上的过错时,一般侵权行为才能构成。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侵权行为的特点是什么的相关内容。综上,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希望我的回答会对你的疑惑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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