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发票在对方手里如何起诉?
我一个亲戚因车祸右大腿粉碎性骨折,现在已经出院了。因为双方达不成赔偿协议,我想向法院起诉他。但是因为当时对方司机出了一笔医药费,所以很多医药发票他拿起去了不拿给我。我手中发票不多,请问我该怎么办呢?要把他手中所有的医药费一起起诉吗,还是只起诉我手中的?
律师解答:
实践中,医药费的发票在谁手中,就是谁支付了费用,除非他认可否则你只能要求他赔偿你手里的医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