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林作物及土地受损如何索赔?
我们村有一座山承包予个人种树造林,承包者于山间开辟山道供运输之用,合同说明,原有村民经济作物种植范围10米外均不得种植,不得损害现有经济作物,但因其开辟之山道未作排水设施并违反合同将道路由经济林中间经过,致使雨季时雨水沿山道汇集并于最底点排至原有经济林,使得约有100公倾经济林泥土流失,经济作物300余棵被埋,按以往每年经济作物年收入可达35000余元/年.请问我可否向山地承包商追讨赔偿,若可以应该如何进行?赔偿多少才合理?
可以追偿,协商不成,起诉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协助.
相关法律知识:
追偿是指保险人代致害人暂时支付其应当自行承担的抢救费用后,保险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保险合同的约定,要求致害人偿还垫付费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