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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所有权能促进经济发展

2013-08-20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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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上世纪90年代,有不少社会学家竭力推崇中产阶层(橄榄)型的社会结构,并将这种结构作为社会发展所追求的目标。而中产阶层的概念和论据最早是由公元前古希腊的先哲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提出的。亚里士多德...

  上世纪90年代,有不少社会学家竭力推崇“中产阶层”(橄榄)型的社会结构,并将这种结构作为社会发展所追求的目标。而“中产阶层”的概念和论据最早是由公元前古希腊的先哲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提出的。亚里士多德批驳了柏拉图关于财产和妇女、子女公有的主张,认为人的禀赋和价值是无法整齐划一的,这种做法无疑是在制造纠纷和混乱。拥有财产的人不必依靠别人的脸色和施舍,也不必觊觎别人的财产,而是用自己财产来创造自己的生活,保有自己的家庭和事业,铤而走险和大胆妄想的冲动几率较低。后世的历史进程验证了亚里士多德关于“中产阶层”崇尚秩序和有利于法治形成的先见之明,而正是个人的财产所有权孕育了“中产阶层”的滋生。

  拥有属于自我的财产所有权,也就自动拥有了“用脚投票”的权利。在改革开放之前,食物、工作、职业和前途是“捆绑式”的;改革开放之后,个人的财产所有权成了选择的机会,因此不必事事都被一棵树吊死。同时,“用脚投票”是避免纠纷和解决纠纷的甚佳途径之一,更是弱势群体自我保护和抑制强势群体的有效方法,如前些时期所谓的“民工荒”事件。农民工“用脚投票”便是这一事件的原因之一,其结果迫使雇主们改变了原先的姿态,农民工“讨价还价”的能力由此得到了增强。

  心理学家马先生曾提出了一个“需求层梯”的观点,将人的需求依次分为五个层面;生理需求(饮食、睡眠、性欲等)、安全需求(物业、职业场所等)、归属需求(婚姻、友谊等)、尊重需求(地位、角色等)和自我实现的需求(理想、价值等)。前两个属于低层次的物质需求,后三个属于高层次的精神需求。不可否认的是,无论是物质需求还是精神需求,如果失去了清晰的、分立的和持久的个人财产所有权,也就等于扼杀了人的基本、正常的需求。事实上,所有权是一种根本性的基本权,与个人自由的保障具有内有的关联性。在基本权的整体结构中,所有权的任务在于确保权利人在个人领域中的自由空间,并因此使其得自我负责地形成其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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