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消费者维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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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磊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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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公司企业、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建筑工程、继承、征地拆迁、医疗纠纷、损害赔偿、行政纠纷、保险纠纷、证券投资、互联网纠纷、人格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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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俊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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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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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可鑫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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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刑事案件、损害赔偿、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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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志永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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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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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绪文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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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刑事案件、合同纠纷、损害赔偿
解答快 从业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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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琦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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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刑事案件、房产纠纷、损害赔偿
从业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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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刚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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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损害赔偿、交通事故
从业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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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洪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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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刑事案件、损害赔偿、合同纠纷
从业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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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洋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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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刑事案件、损害赔偿、合同纠纷
从业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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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答
商家发错货,我能申请商家全额退款吗?
你好,是否可以退款要看商品是否有问题,另外还要看合同的约定。
顾客买东西少付钱了?
顾客买东西少给了钱,责任应该追究当事人,但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顾客少给了钱,顾客有义务归还,否则属于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 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 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想问一下315消费者协会是否用购买国库券来退还学费?
你好,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我想买更多的东西。商人不会给我退款的。
你好,是否可以退款要看商品是否有问题,另外还要看合同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