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法律问答

请问,房子是结婚盖的,我有两个老人,有两个和丈夫的亲生子女,家里没有房地产证明书。如果我和丈夫离婚,房子该怎么分配呢?

离婚
2020-11-22 07:0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此,夫妻一方有婚外情的,因此而导致夫妻离婚的话,那么有婚外情的一方可以视为过错方,而另一方则可以视为无过错方,此时在分割离婚财产时应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而法院在对离婚财产进行判决的时候,往往会适当的少分一些财产给有婚外情的一方当事人,也就是离婚中的过错方。关于房产问题的分割,则可以按照夫妻财产分割来进行处理,给无过错方房产,然后由无过错方来拿点钱给过错方。
  • 一般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您好,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