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员自愿辞职。现在她告诉我去XX起诉我们。我想问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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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且不需要单位的同意。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
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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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劳动者已经提前30天向单位发出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即使单位领导不批准签字,也可以在30天以后离开原单位,单位不依法履行相关手续的话,可以提起
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以到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单位履行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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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强迫员工辞职员工可以申请
劳动仲裁,向上级部门举报,申请赔偿。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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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