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法律问答

夫妻拥有一套房子,婚后由男方出钱。婚后两人感情一直不好。他们长期住在两栋房子里。丈夫想离婚,妻子不同意卖房子。如果房子给了女方,女方不同意给男方补钱。这个人应该拿房子怎么办?另一个一四岁的女生不给男的。

离婚
2021-01-17 12:34: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女方想离婚男方不同意,可以诉讼离婚。法院会先进行调解,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又没有法律规定的应该判决离婚的情形,一审一般会判决不许离婚。你可以六个月后再起诉,这时一般会判离。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婚后男方出资买房,写着女方一人的名字,按照法律规定,婚后购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 女方名下的房是个人财产的离婚时不分割。但是如果女方名下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法院,由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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