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法律问答

两个人再婚!八年后,离婚后女方可以分割男方婚前财产吗

离婚
2021-01-16 17:12: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5)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6)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 如果是婚后购房,属于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如果是婚前,是否有约定为男女双方共有,不然就是一方的财产。
  • 婚前购买房产在男方名下,房产是男方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是共同财产。 婚后购买房产在男方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共同财产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