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法律问答

您好!当时离婚的孩子决心要抚养,法院调解一个月见两次。现在是探视时间,女方不接电话,男方看不到孩子?对不起,我可以吗

离婚
2020-11-30 07:06: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孩子的探视权是法定的权利,可以在离婚程序中积极争取.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一般法院会考虑以下几方面的情况:
    (1)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 因素。
    (2)应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3)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4)10周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由父还是母抚养,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5)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 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 你们之间是可以协商具体的探视时间的
  • 你好,探视权是有法律规定的,有判决书的根据判决书,没有判决书的根据离婚协议。协议不成的可到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