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以前的公司,员工的工资被推迟了两个月。我去劳动局投诉。第一个投诉已经得到处理和解决。今天,我从同事那里听说,公司想耍流氓,好像要收买劳动局。去劳动局起诉是没有用的。根据前一家公司的律师表示,两年内不支付我们的工资是可以的,即使劳动局做出裁决,也无法推迟几个月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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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或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
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
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
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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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