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法律问答

你好,别人欠我钱,我找不到别人,联系不到他,我去法院起诉,现在法院说已经立案了,发了传票,说找不到别人,说我起诉没用。我该怎么办?

2021-04-17 06:14:4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人身损害赔偿达成协议后,受害方愿意的话,可以撇开协议,按侵权责任法起诉,但如果对方拿出已签订的协议作为抗辩,要求按协议履行,案件即转化为合同或曰协议纠纷,争议的案由、适用的法律都发生变化。再有争议,是协议的效力问题,或者受害人一方是否行使撤销权撤销协议的问题,以及协议的履行问题。
    有达成的赔偿协议,协议有效,应按协议处理赔偿问题,不要再撇开协议,按侵权责任法起诉了。即使对协议反悔,也要起诉确认协议无效,或者行使撤销权撤销协议。待协议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再按照侵权责任法提起人身损害赔偿之诉。
  • 立案流程

    (一)对立案材料的接受

    对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材料的受理。它是立案程序的开始。接受立案材料,

    (二)对立案材料的审查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自己发现的或者接受的立案材料进行核对、调查的活动。
    其任务是正确认定有无犯罪事实发生,依法应否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为正确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打下基础。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立案程序的中心环节,是能否正确、及时地立案的关键。
    因为立案或者不立案,取决于公检法三机关对立案材料审查的结果,而审查材料的过程,也就是根据法律所规定的立案条件,确认有无犯罪事实和分析、评断这种犯罪事实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过程。
    因此,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三)对立案材料的处理

    对立案材料的处理,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通过对立案材料审查后,分别针对不同情况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
    这是立案程序的最后结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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