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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是这样,我是2020年11月30号离婚,法院让对方在2020年12月20执行,可到了12月20号后就联系不上对方了,我在2021年2月5号申请了强制执行腾房与一万三的经济补助,可执行局执行一年多都说对方没钱,可在2021年年底我发现对方给女主播半月左右刷了一万多礼物,我申请它们抓手,他们也没抓,在2023年我从四川来河北,每天找执行局,执行官才告诉我说判决书有误差,让我从新起诉,当时我申请他们抓手,在2023年清明节前抓了一次,再第二次起诉在2023年9月底判决书下来我又申请了强制腾房与每年一万三,可至今没有结果,最近我问执行官我的案子情况,执行官告诉我说移交公安了,事情就是这样的

婚姻家庭
2024-04-21 19:31:44
律师解答区
  • 您好,如果移交公安,说明有人可能涉嫌刑事犯罪,那么按照先刑后民的原则,你的执行案件可能要中止了,等到刑事案件结案后才能再次启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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