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您好!我在去年以一次性费用买了一个协会二级分会授权做活动。去年底已全部结束。今年初再收到第二年合作款时突然说有人向民政部举报活动违规。这两个月内一直以“私自套用公章、贩卖假证、伪造协会红头文件、冒用协会工作人员身份涉嫌诈骗他人钱财”的名义让我给钱平息,否则报警。1.电子公章是他发给我的,当活动方把通知拟好后,我加盖电子公章后发给他确认后才发出,这种情况是否涉嫌套用公章和伪造文件?(期间有一小部分文件聊天记录丢失,是否可以算超范围使用?)2.合作期间款项他都是私人收款,不是协会收款,他有看了协议,但没签署。协议内有关于我方负责印制、发放证书的条款是否生效?证书模版也有给他看过并经他指导下修改,是否算贩卖假证?3.我在花钱买得他的授权后,以他协会人员名义来收取活动的分成款,是否涉嫌诈骗?因为不论是授权方还是活动承办方都有利益既得。4.他们在这两个月内不断以此为要挟让我给30万元平息,否则报警处以刑事案件,那么此事是否算刑事?还是民事纠纷,对方是否构成敲诈勒索。

刑事案件
2024-04-14 13:38:28
律师解答区
  • 您好,可以帮您具体分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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