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律师您好:我于2023年10月27日结婚,婚前及婚后的财产情况如下:
1、全款房一套,价值70万(婚前换完贷款);
2、贷款房一套,价值200万,已经首付50%100万,贷款100万,从23年2月开始装修,装修费用35万;
3、11月下旬置换汽车一辆,置换后19万,首付5万,贷款14万。
当前我老公的年收入在14万左右,我的个人年收入在50万左右,车贷、房贷、装修的钱都是我自己在出,没有婚前协议
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签订婚后财产协议,明确约定第二套贷款的房子由我个人的薪酬支付贷款,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