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合同纠纷的问题咨询想要咨询您 租房合同有二条约定: 1、房屋租凭期间,乙方拖欠水电费超过30天,需赔尝甲方两个月租金做为违约金 2、乙方在合同期内,单方请求解除合约,甲方不退还房租及押金。 我当时书面请求解除合约,然后我已经赔付了房租及押金,一个多星期后房东发微信让我补交水电费,当时信息比较多,我没注意到这条信息,然后被起诉违约,我想咨询一下,这算不算违约,如果属于违约,是不是除了押金外我还需要再次赔付二个月的房租?
房产纠纷
2023-05-08 14:06:58
律师解答区
这个如果有书面申请解除,应该扣除押金已经合理了。再要很多,法律上也不一定会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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