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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抚养费纠纷,离婚协议上规定孩子在大学毕业之前父方应对孩子每月支付抚养费,但今年过年父方给小孩打电话说了一些伤透孩子的话并且在孩子读书的房租问题上欺骗孩子,并要求孩子回去探望他,孩子不想回去,到目前为止已经有半年以上未按协议上给予抚养费,找他索取抚养费用,他把要求孩子回去探望他才会给予抚养费作为要挟,但孩子已经被他在钱财问题上欺骗多次,已经不相信并且不愿回去探望,他到目前为止仍未给予抚养费,孩子目前由母方抚养,母方收入来源低,未有固定收入,并且将要年老,无法长时间支持孩子的读书生活费用,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22-09-14 02:26:35
律师解答区
  •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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