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下:珠海新建高层住宅有没有法律规定必需配备门铃?情况是这样的:在珠海买了个商品房。房屋销售合同里写了门铃免费维护2年,2年后按10元每月收取维护费。在收楼的时候我有跟物业反应这个门铃2年后收10元每月不合理。但物业说这是他们的固定合同格式不能改,不签字同意就不能收楼。只好签字收楼了。现在过了2年,开始收10元每月的门铃维护费。我及大部分业主都不想交这个门铃维护费。投诉到12135好多次,都是说合同写了,只能按合同执行。我想请教下纪律师,有没有什么方法不用交这10元门铃费。他这个是不是霸王条款。1-2百万买了个房连个门铃都不是我的。还要收10元每月的维护费。太不合理了。不是应该如果我门铃坏了,如果我不想用了,我就不报修,只有我报修时你再收维修费之类的吗?开发商与门铃公司就是狼狈为奸收割业主一辈子交钱。还没处说理。请霍律师帮忙。

其它综合
2022-05-16 12:54:44
律师解答区
  •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若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根据合同条款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违约方在决定违约之前,最好先确定自己是否能够承受起违约责任。现在你可以按照这样的思路来试试自己解决你所面对的问题,房屋销售合同条款约定了门铃的维护费,你可以看看违约责任条款里是否也有约定,当你不交门铃维护费时你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是什么?然后你自己去思考一下你是否能够承受起不交门铃维护费这个违约行为所带来的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