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司一名员工(56岁女性),4月9日早上8点之前(未到我们上班时间,也未进入公司生产车间,因个人私事,自己骑电瓶车前往食堂,未进入食堂,在食堂窗户外位置,也没下车,坐在车上往食堂窗户里扔海带,没扔进去,就弯腰捡海带,不小心 就摔倒,致头部撞击地面。 (有门卫师傅及食堂厨师作为现场目击证人) 此情况是否认定为工伤?

婚姻家庭
2022-04-13 11:27:49
律师解答区
  • 如果不是工作原因受伤,不属于工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