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周律师您好。请问中学教师职业,病假五个月,工资待遇怎么算?

劳动纠纷
2022-02-16 09:38:06
律师解答区
  • 您好,根据《劳动法》以及《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 第四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发放标准为: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第七条:职工患病,在医疗期内停工治疗期间,每月领取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四条内容请对号入座,第七条简而言之即:职工病假工资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按照第四条或者第五条规定执行;职工病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照第七条规定执行,即应补足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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