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你好,本人在一家公司任职海外销售,签订的合同薪资(底薪)为1万每月,后面公司工资发放改为了底薪8K,另外20%(2K)做为绩效工资,销售任务达标才发,但是公司也是单方面宣布,只是发了个邮件通知,没有盖公章的正式文件给到大家,我们销售都是反对的,但是后面就还是默认一直实施了,每月只发8K底薪了,但是每月的住房公积金都是按照1万每月的基数缴纳的,请问这样合规吗?还能否让公司补发克扣的20%工资?谢谢

合同纠纷
2021-12-30 09:04:13
律师解答区
  • 您的这个情况,针对整个事情该有一个完整的方案,要深入探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