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律师您好,我于2008年4月把自己在村里集体土地上自盖的4间平房卖给了辛某,房子无任何手续。双方手写了一个简单的契约,辛某立即支付房款4万,剩余1万后付但没有写明期限,同时要求卖方负责办理房产证,费用买房负责。但但是卖方以没有办理房产证为由,一直没有支付这1万元,拖欠至今。 2021年10月,我收到对方起诉的法院传票,诉求是我方不按约办理房产证,要求我方办房产证,并承担诉讼费用。 我的咨询是:(1)是否已经过了诉讼时效?(2)根据实际情况,村里很多这种房子都是没有手续的,也无法办理出房产证。我在答辩状里如果这样说明,是否算我败诉承担他的诉讼费用?(3)我是否可以在答辩状里请求认定该房屋买卖契约无效,退房退款?

房产纠纷
2021-10-16 16:20:32
律师解答区
  • 你好,根据你介绍的情况,第一,不动产不涉及诉讼时效法律问题,第二农村房屋的买卖无效,但司法实践中,即使无效,如果买方不要求返还房屋,法院一般不会判返还房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