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男女双方2019年8月8日领证结婚,婚后2020年8月进行房屋公证,公证贷款婚房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婚前,2017年男方父母出资买的婚房,付了首付,30年贷款,写的男方名字,无明确赠与规定。2018年,男方父母出资买的车,付了首付,两年贷。2020年,车贷还完。婚后,房子和车子由男方父母转款给男方账户每月支付贷款费用。今年3月,夫妻感情破裂。4月开始分居至今。请问女方是否能分到房产或者车产吗?能分到多少?

刑事行政
2021-09-15 15:29:24
律师解答区
  • 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权划分。具体数额,可以提供详细数据,来律所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