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是劳务派遣,合同上是把我派到热电公司。在合同期内热电/热力/济华/港华,四家公司整合能源集团成了集团名下的所属单位,已经整合半年多了,正式工在合并后立即和热力公司签订合同,派遣工合同和工资发放依然是热电公司,两个公司依然存在,负责的方面不同,我现在的岗位是归属到了热力,但是给热力公司干活也同时增加济华和港华两家公司的工作量。我想知道用工单位这样合理吗。也没有同岗同酬。

损害赔偿
2021-09-11 16:38:36
律师解答区
  • 原则上应该同工同酬,增加工作量是否导致你加班,你可以向人社局下面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