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您好,我的女儿10岁了,离婚后抚养权归我,因为给孩子买学区房的时候,给奶奶借了20万,所以奶奶同意,用20万先抵扣爸爸应出的抚养费,当初协议离婚的时候,协议孩子爸爸有每周2次的探视权,但是,孩子现在慢慢长大,她不接受父母离婚的现实,拒绝与父亲见面,她爸爸说我没有正确地引导她,如果他没有得到探视权,就拒绝给抚养费,请问不是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对吧,您他这么说符合《民法典》中关于子女抚养费的规定吗?谢谢您。

民事相关
2021-07-17 09:31:31
律师解答区
  • 是的,应该考虑孩子意见,但是建议好好引导,给孩子心灵上一个好点安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