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你好,袁律师,我是在一个公司打工,由于是公司高层管理者,离职后,接替我岗位的人同我现在工作的单位的人员微信聊天,语言严重损坏了我个人名誉问题,并且我同他不熟悉,不理解情况下,这样的行为算是什么呢?可以帮忙解答一下吗?
其它
2021-07-10 11:38:10
律师解答区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同时,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该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一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与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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