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您好!张律师,我在徐汇区一家教育机构担任渠道开发工作。现在发生了渠道送的学员与公司市场数据撞单的事情,在此之前,公司没有任何公示文件说要提前报备学员,现在以我未报备为由判给销售做业绩了,请问这个有办法走法律途径解决吗?
其它
2021-04-19 15:14:24
律师解答区
这个那你们就要证明客户是你们提供过来,至于对方主张是销售的业绩,那就要对方举证。如果你们没有利用销售的客户,那你们就可以主张你们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拓展企业融资渠道
中小企业融资
513
房地产项目转让的途径
房地产开发企业
3939
公司僵局的解决途径
企业法律顾问
1550
公司长期欠款不还的法律解决途径
债务债权
310
解决公司债务纠纷有什么途径
企业法律顾问
268
拓展企业融资渠道
中小企业融资
513
房地产项目转让的途径
房地产开发企业
3939
房地产项目转让的途径
房地产开发管理
44575
加载中
可能感兴趣
律师推荐
同城律师
专业律师
知识产权
北京律师
上海律师
知识内容
法律知识
列表内容
法律列表
法律资讯
法律内容
上海律师
上海找律师
黄浦区律师
静安区律师
徐汇区律师
长宁区律师
普陀区律师
虹口区律师
杨浦区律师
浦东新区律师
闵行区律师
松江区律师
宝山区律师
嘉定区律师
青浦区律师
奉贤区律师
金山区律师
崇明区律师
上海房产纠纷律师
上海公司法律师
上海合同纠纷律师
上海婚姻家庭律师
上海交通事故律师
上海劳动纠纷律师
上海刑事辩护律师
上海债务债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