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你好,梅律师。我一位闺蜜遇到了感情纠纷。想咨询一下,她这种情况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很多年闺蜜离婚,相隔几年遇到一个跟她命运相同的男人,并两个搭伙过日子在一起了。当时的这男人也很穷,通过知识来改变命运,一边工作一边学习,闺蜜一边工作一边照顾他的生活起居,看他们相安无事的做为闺蜜我也很开心。就在19年的时候闺蜜发现她买了房子,可合同是他跟另一个女人。当时他们吵着分手,可男人谎称是给表妹买的房,又无事的生活在一起。突然一天这男人不回来了,闺蜜发信息不回,电话不接。在这样的情况下提出分手能要到分手补偿费吗?他们一起生活13年。女人的青春没有了。再说人生有多少个十几年。

合同纠纷
2021-03-13 11:01:07
律师解答区
  • 你好,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因为双方不具备合法的婚姻关系!法律上没有规定分手后可以强制性要求对方给予分手费,除非对方自愿补偿的。如果要分割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