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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就是我之前离婚的时候,离婚协议上面写着男方每个月付女方2000块钱,但是现在男方不给了,如果他不给的话,我离婚协议上面的所有条款是不是都作废

民事相关
2021-02-23 03:52:11
律师解答区
  •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司法解释》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