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律师:您好!本人16年入职中-公司(央企控股)任出纳、会计、人事岗,按工人岗我于今年9月该退休,给湖北襄阳(户籍地)人社要求提供了-公司开的工作证明(会计岗),湖北襄阳人社根据国法[1978](104号)文件审档认定为会计、出纳为管理岗55岁退休,但-公司不认同,劳动合同上写的是采购内勤属工人岗,-公司已停社保且没让上班,请问-公司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纠纷
2020-12-13 20:36:05
律师解答区
  • 国务院关于退休办法,一般为女性为50周岁,女干部为55周岁,男性为60周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