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律师你好,我有一套清水房,在出租的时候租客一口气租了5年,还自己装修了,当时说的很诚恳说是为了照顾老人需要在这里住个五年十年的,然后让我跟他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加了一句提前解除合同赔他10万租金,现在他物业费一年都不缴纳,还把房子弄成了民宿。我想已他违约在先收回房屋可以吗?会不会赔他10万啊?
合同纠纷
2020-12-08 20:56:28
律师解答区
他改变了房屋的性质,把自住的改成这个盈利性的,如果合同里没有可以改性质的约定,当然可以收回房子,不用承担违约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
可能感兴趣
律师推荐
同城律师
专业律师
知识产权
北京律师
上海律师
知识内容
法律知识
列表内容
法律列表
法律资讯
法律内容
成都律师
成都找律师
成都合同纠纷律师
成都合同违约纠纷律师
成都合同审查律师
成都借款合同律师
成都买卖合同律师
成都租赁合同律师
崇州市律师
大邑县律师
都江堰市律师
金堂县律师
彭州市律师
蒲江县律师
双流区律师
新津区律师
邛崃市律师
郫都区律师
锦江区律师
青羊区律师
金牛区律师
武侯区律师
成华区律师
龙泉驿区律师
青白江区律师
新都区律师
温江区律师
高新区律师
简阳市律师
成都房产纠纷律师
成都公司法律师
成都合同纠纷律师
成都婚姻家庭律师
成都交通事故律师
成都劳动纠纷律师
成都刑事辩护律师
成都债务债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