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试用期转正前三天收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要求三个工作日内办理离职手续),我认为公司存在违法解除并同时伴有入职一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竞业限制金计入月薪、未经约定设置绩效扣除工资等违法行为,决定申请仲裁。我的疑问是,眼下应该拿着通知书直接申请仲裁(拒绝按通知要求办理离职手续)?还是先按通知要求办理离职交接并结清试用期工资后再申请仲裁?哪种流程对我更有利?谢谢! 如果拿了写有“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离职证明,后面还能否就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提出申诉?或者说,如果要后面利于举证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又现在要拿到离职证明,离职证明该如何表述对我有利?谢谢!

其它
2020-11-14 00:59:03
律师解答区
  • 您好,您这边具体情况可以告知一下吗 这样可以更好的帮您去处理解决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